天台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事宜。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监督检查全县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